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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工作计划

时间:2026-02-27 07:11:46
整治工作计划汇总10篇

整治工作计划汇总10篇

时间过得可真快,从来都不等人,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今后更好的工作发展,写一份计划,为接下来的学习做准备吧!什么样的计划才是好的计划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整治工作计划10篇,欢迎大家分享。

整治工作计划 篇1

为保障我县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排查整治违法排污行为为重点,加强部门协调,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下大力解决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坚决遏制企业随意排污、非法排污、恶意排污行为,杜绝污染事故发生,维护环境安全,保护群众健康,保障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对全县范围内的所有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对污染防治措施达不到环保要求、污染物严重超标排放,未经审批、擅自投产、肆意排污行为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十五小”、“新六小”反弹行为,依法加大整治力度。

(一)排查整治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污染企业。一是重点排查整治铁和黄金选冶企业。对不按环评要求乱堆尾矿,以及尾矿库溢流水不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故意偷排偷放或尾矿库直排的,加大处罚力度;对污染防治设施超期服役、不能正常运转的排污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书面通知,要求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治理任务,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投产;对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擅自投产、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并立即关停。二是排查整治花岗岩板材加工企业。对废水处理池不符环保标准,废水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治理期间应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对不到指定地点堆存废渣,乱堆乱放的,要加大经济处罚力度,责成清理废渣至指定地点。三是排查整治其他行业企业。主要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转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对违反规定的,严厉查处。

(二)排查整治“土法选金”反弹行为。对土法选金反弹行为严厉打击,并彻底拆除、捣毁设备。供电部门要切断土法选金必用的电源,基层供电营业所及农村电管人员不得为土法选金户安装供电设备,对擅自安装的,要严肃查处电管人员;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矿产资源整合,规范采矿行为,加大对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的打击力度;公安和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剧毒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管理,严格控制汞和氰化物流通渠道和销售对象;公安部门要对屡禁不止的“钉子户”采取拘传、重罚等强制手段,加大打击力度;环保和水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乱排废水、乱堆废渣的行为。双山子、平方子、安子岭等“土法选金”高发乡镇要认真组织好选金废渣的处理处置工作,消除污染隐患,坚决杜绝污染事故。

(三)排查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对20xx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的建设项目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环保审批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一律停产整顿,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对逾期未申报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视排污情况进行限期整改、停产整治或限期验收。

三、时间安排

此次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活动从4月中旬开始,5月中旬结束,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工作重点,责成专门人员参加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牵头,发展改革、环保、纪检监察、公安、国土资源、安监、水务、林业、矿业、工商、供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排查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政策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

(二)明确职责。在此次排查整治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发展改革部门要监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国土部门要加大对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的打击力度;环保部门要核查企业的环评审批文件,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对需关停或限期治理的项目及时报请政府下达关停或限期治理文件;监察部门要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府及部门人员的行政责任;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矿山企业尾矿库的安全监管;水务部门要检查尾矿乱排滥放,挤占河道行为;林业部门要加大对企业非法占山毁林的查处力度;矿业部门要引导矿山企业落实环保治理措施;工商部门要及时注销、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供电部门要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各乡镇要按“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开展本辖区内污染企业的排查,对辖区内污染企业列出名单,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三)加强督导。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跟踪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度,督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履行部门职能,确保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营造氛围。县广电局、《青龙时报》等部门和媒体要加大此次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及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社会各界的环境保护和科学发展意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大污染企业的治理整顿工作力度。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正视问题,履职尽责,加强监管,实现对企业的动态监督,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二)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验收关。各乡镇在招商引资时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改革、环保、工商等部门在项目审批时要严格把关,严禁高污染、高能耗的落后生产工艺项目落户我县。环保部门要严把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关,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坚决不批。

(三)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教育。结合“双学、双守、双做”教育实践活动,对各级领导干部加强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教育,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意识,避免招商又招污事件发生,防止高污染企业转嫁到我县,给生态环境带来污染隐患。

整治工作计划 篇2

今年以来,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的工作格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现将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20xx年1至5月份,区安全生产状况较为平稳,未发生一次性死亡1人以上较大事故,未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事故指标控制较好。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一)是全民安全意识仍相对淡薄。“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 ……此处隐藏11621个字……部门,重点排查学校周边餐厅、饮食摊点的卫生安全隐患,预防食物中毒和各种传染病发生。

3、配合工商部门,重点排查学校周边无照经营、校门前非法、无照商贩占路经营,查处违法违章经营活动,加强学校周边经营门店的监督管理。

5、配合电力、消防部门,加强对电力设施及电源线路的维护维修工作,排查安全隐患,配齐消防设施,杜绝因乱拉乱接电线及不正当用电造成火灾,切实保证学校财产及师生生命安全。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8月31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采取自查、整改与教育局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共分四个阶段

(一)学校自查整改阶段(8月31日至9月10日)

各学校要根据排查和整治内容进行认真自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落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自查的情况要做好记录,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台账,并形成专项报告上报中心校。

(二)中心校抽查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

中心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组将按照自身承担的安全监管职责,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同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对各学校隐患整改的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挂账督办,一盯到底,直至整改完成。

(三)复查验收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10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的原则,逐级复查验收。对组织不得力、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学校和主要领导将给予通报批评。

(四)迎接教育局督导检查(10月11日至11月20日 各校要在9月10日前以电子稿的形式上报中心校,办公群共享里。

五、几点要求

(一)坚持单位自查和中心校抽查相结合,以单位自查为主,各校要按照国家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全面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进行全面自查,全面排查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避免出现管理真空现象,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导致的安全事故,依法追究学校的管理责任。

(三)坚持检查、整改、复查完整闭合原则,切实消除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及时复查,切实消除隐患。对因检查不全面、不彻底或又不及时进行复查验收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整治工作计划 篇10

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奋斗目标,突破创卫工作的重点、难点,根据石峰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动员会议精神和《石峰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市区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类推进”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突出特色、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思路,着力优化沿线市民生活环境,改善沿线城市景观,展示地域文化特色,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因地制宜确立建设标准和整治任务。通过整治,切实改变铁路沿线“脏乱差”现状,努力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综合整治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石峰区铁路沿线和火车站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

副 组 长:xx

成员单位:石峰区公安分局 田心公安分局 城管局 环卫局 株洲北站 株洲机务段

三、整治标准

(一)铁路沿线

1、铁路红线范围内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破旧建筑和乱拉乱挂现象;

2、有专门清扫保洁队伍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制度落实,无垃圾(含建筑垃圾)、污水积存;

3、绿化带整齐划一、疏密有度,无荒芜和损坏现象;

4、建筑物相对整齐,立面粉饰一新或修建统一格式的安全隔离墙体;

5、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现象;

6、无废品收购站、点。

(二)火车站

1、有垃圾专用设施,垃圾收集密闭化(有适量的垃圾箱及果皮箱),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粪便收集有专用收集车辆,并做到无害化处理。

2、空气质量符合国家要求,有完善的监测材料,有明显的控烟标志和劝阻吸烟人员,无烟草广告。

3、食品和饮用水卫生。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布局合理,生熟分开,餐具消毒,经营的食品索证制度健全,包装符合卫生要求,无过期、变质食品。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储水罐、加水车设施完好,有旅客饮用水处,饮用水设施符合卫生要求。

4、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场地,有健全的卫生制度,“四害”密度达到国家爱卫会规定的标准。

5、公共区域实行24小时清扫保洁,清扫保洁制度落实,室内卫生达到“五净一整齐”。

6、车站广场应绿化面积绿化率达到95%以上,场内无垃圾污水,无乱摆摊设点、乞丐人员、无乱搭棚亭、乱堆乱放,无乱停放车辆,无烟草广告等现象。

四、整治时间、步骤

(一)组织筹备阶段(3月下旬—4月15日)

各牵头和责任单位组织摸底调查,列出清单,制定详细整治方案。

(二)具体实施阶段(4月16日—5月31日)

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参与单位对照方案,按照各自分工,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整治工作进度及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区创卫办。

(三)评估验收阶段(6月1日—6月6日)

区创卫办组织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对整治区域开展全面评估与验收,对未达标的区域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按《石峰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奖惩办法》启动有关处罚措施,确保整治按标准100%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把整治任务作为当前创卫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抽调1—2名领导和足够工作人员,组成精干高效的整治班子,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专抓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各项内容落到实处。

(二)加强舆论宣传。

一是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铁路沿线火车站专项整治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对行动快、任务落实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对行动迟缓、拖着不干的进行曝光。二是各单位在分段整治的同时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合力,对影响市容环境等问题定期进行整治。三是不断探索和完善铁路沿线、河流及排水沟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和发展创卫成果。

(三)强化配合协调。

整治工作涉及到单位、部门多,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科学安排,合理调度,各责任、参与单位要服从指挥,按照整治组的要求,保证人、财、物和工作到位,齐心协力开展整治行动。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应及时向区创卫办汇报。

(四)严肃检查督办。

铁路沿线和火车站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检查、指导,抓好部门和单位责任制的落实。区创卫办将根据《石峰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奖惩办法》对铁路沿线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进行现场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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